我父亲和继母定下遗嘱,不管谁先去世,将财产互赠,我们没有意见,但是他俩互赠,应是他们婚姻当中的共同财产互赠,不应是我父母的共同财产与继母互赠。我父母结婚时租下的公产房,后来母亲去世,取进继母,房改时他们买了产权,哄骗说给我们买的,父亲去世时遗嘱,房子留给我们,但没写下,法院全都判给被告,理由是财产他俩互赠,我们每个子女对房子而言都有使用权,他们的产权是在我们的使用权基础上买的,应属于他们的婚前财产,与继母无关,我如果要求再审应该到哪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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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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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看具体证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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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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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公产房不涉及继承问题;其次,买成了私产方是婚内财产,夫妻双方当然有权决定互赠,因此,判决没有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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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到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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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判决是没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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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