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钻石”定制吊坠两只,在开定制单时,我没有注意到单上有两个备注1、客户定制珠宝不满意可拒取,协隆不承担任何责任。2、客户来宝订制,损坏一律不赔。我认为此两项备注是不合理的,是霸王条款。现还未收到该店的取货通知,如发生类似上述问题,我应如何处理?对这般条框应该怎样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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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显不合理排除自己义务的,有可能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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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拒绝定制,此前要阅读清楚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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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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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收到的货物是被损坏的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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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属于无效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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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收到的货物是被损坏的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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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