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问一个问题。就是我在现在工作的公司,从入职以来签的劳动合同一直都是职员的待遇,工资试用期是3000,试用期过后调为3300,但是到了今年的4月份,公司就以节约管理成本理由,把我从职员转为非生产性员工,工资也从原来的3300降到了2500,请问对于公司的做法是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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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降薪是违法的,可以提出被迫辞职,并申请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您,如有不明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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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发工资并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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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行为是属于降薪,是违法的,你可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从而主张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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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自主用工的权利,可以改变你的工资岗位,但降低工资需得你的同意,所以公司降低工资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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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行为违法,你方可以主张被迫离职,公司应当支付你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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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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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