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想注册一家香港公司来经营外贸业务。 再此之前,我想先自己取一个公司名称(比方是:ABC)来建一个网站对老外进行产品宣传。如果和老外谈成生意,我会依托另一家正规的企业以该公司名称进行合同的签订以及出口报关等事项。 如果我在没有注册公司的情况下,自建网站进行产品宣传,请问这是否涉及法律问题? 是否有相关部门对此行为进行督察?如果此行为触及法律,会有什么样的法律惩罚? 请各位多多指教。谢谢!

经济相关
2005-11-27 02:57:01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