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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某单位由于总部规定要求我们部门到另一个城市上班,我不想去,领导又从新给我划分到当地的另一个部门,但我还是不想去,我当时签的是劳务派遣的合同,现在合同还未到期,如果离职的话有没有什么补偿,或者如果公司下离职书是否合法?急急急

劳动纠纷
2015-04-12 09:57:1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如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一个月告知你解除劳动合同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再解除劳动合同,重点就是要看你单位为什么要到另一个城市去。
    追问:因为公司改革,把有些部门都合并到另一个城市上班,
  • 劳动部门投诉  
    追问:他辞退我属于正常么
  • 离职应该争取经济补偿
    追问:但是公司给我安排留在当地的另一个部门上班,我也不愿意去,这也能要求补偿么?
  • 您好,劳务派遣合同中用人单位是有权利派遣劳动者的,如果你不服从公司的安排,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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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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