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未满,离合同期还有半年,快到六年了,现在公司无缘无故辞退我们,一会说工资高,一会说能力不足,一会说性价比低,一会说发注量少,谈到最后说至于什么理由辞退你们就不用追究了,公司想让你们赶快走人,让我们有两个选择,首先给经济补偿金N+1,如果不同意就得待岗。待岗期间保险,基本工资按最低标准给我们。协商待岗同意的话,待岗期间工资能否往上提一下,公司不同意。如果协商两条都不同意的话,去劳动局仲裁申请赔偿金12个月会不会赢?也没犯错误,也能胜任工作,原来部门还在。就是口头说经营方向改变,发注少,需要裁员。一共就裁两三个人,这样情况也可以待岗么?这符合待岗标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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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没有到期,单位要解除合同,需要支付你们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搜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公司要求你们待岗,也是需要一定的条件的,如有需要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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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符合法律规定,辞退你们应当支付2N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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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辞退可以要求2N倍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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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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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法律规定,辞退你们应当支付2N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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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种情况您可以首先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权益
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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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