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女方之前离过婚,说之前结婚的时候什么都没要,离婚的时候什么也没得到,如果和我结婚就起码一定要先买首饰。既然决定结婚,于是就先买的首饰,大概花费2万。随后又去定的婚纱照,5000元,之后没过两个月,因为闹些矛盾就说婚不结了,中间大概有20多天没联系,后来又打电话要合好的意思,又让我给买的手机6000多元,买衣服2000多元,买完第三天就又说结不了婚了,再打电话不接,多打几次直接拉黑名单了,现在已经彻底看透了,这种情况,可以通过法律方面要回首饰和手机吗?我手里有买首饰时的银行卡帐单,有婚纱照的企划书(上面有双方名字),还有买手机的发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