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方均为汕头人,08年我在上海工作,经人介绍认识全家人在上海生活做生意的男方,认识4个月后于08年12月回汕头登记结婚,婚后因与家人不合,且家人强烈要求离职到自己店里帮忙(他自己开有一家店,法人为他自己),又因其他事情引发家庭矛盾。在09年6月我以回娘家为由回到汕头后一直在外地工作,对方也无挽回意识,一直没有联系。到09年12月我提出离婚,对方同意,但一直以没有时间为由不办理手续。在3月份我又催了,对方要求我写协议书给他看,我写了协议书,内容大致为不需要财产分割,即我净身出户,当时回汕头时只带回我自己的娘家给的首饰,男方结婚时给的首饰我没有拿走。。现在对方不肯配合一起去办理手续,我如果起诉,可以拿回首饰吗?可以分割共同财产吗?因他的店是他婚前自己的名义开的,现在要离婚可以分割吗?本无意要回这些首饰及分割财产的,但双方得寸进尺,迟迟不肯办理,所以我也不想那么好声好气跟他协商了。这样子,如果对方把首饰藏起来,我还能拿到吗??另,结婚证还放在男方家,我去起诉没有结婚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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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一下:他在上海开有一家店,但如果是婚姻期间借款付租金的话,我需要一起承担吗?店里所赚的钱我是一分也没有拿到,但又没有证据证明店里的盈利,且他是把现金拿给他父母的,自己并没有存到银行,也没有记录帐本的,这应该怎么办?他家里的房产登记的是他和他妈和他弟,婚前贷款购买未付清的,如果现在他转移房产的话,这些都有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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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各位的解答。尽量商量能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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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起诉解决,可分割共同财产。没有结婚证可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结婚证明。可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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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个人的财产,当然可拿回;口有夫妻共同财产才可要求分割;没有结婚证可开婚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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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需进行分割,必要时宜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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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