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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深圳市***股份有限公司在平湖***建了配套公寓以每间25万的价格40年的使用权租给员工跟档主,合同分两份签,签第一份合同付80%租金,第二年签另外一份20年的租赁合同付20%租金。我想请问一下,合同这样签有没有什么法律风险,假如他们公司万一破产了,对我买租这套房子又有什么影响?谢谢!

涉外纠纷
2015-04-04 21:29:5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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