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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 10月2日凌晨,我家被盗,主要损失为现金1万多元,报110由浦东新区刑侦队勘查员进行现场勘查,并提取到犯罪嫌疑人指纹,11月16日,警署通知小偷再次作案时被抓获,并供认出盗窃我家的作案事实,所以让我到了警署再次向我了解具体情况,之后我也打电话询问是否能追回被盗款,警署回答案件尚在审理中 犯罪嫌疑人为外地来沪打工的民工,我家被盗款主要是现金,很大可能已经被他汇回老家,请教各位大律师或专家,我是否可以要求犯罪嫌疑人赔偿我的被盗款1万多元,如果犯罪嫌疑人以钱已挥霍没钱为由拒绝,我该怎么办,谢谢指点[/size][/size][/size]

刑事行政
2005-11-25 0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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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