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我于2014年9月1日在一家环保工程公司担任项目经理至今已有7个月了,按劳动法公司应该与我在2014年12月1日给我办理转正手续,经我多次与公司领导协商一直未给办理,并且一直发基本工资的80%工资延续至2015年2月底,至2015年3月初公司未与本人商量对我的岗位与待遇进行了进一步下调,我申请如下经济赔偿是否会予以支持:1、申请解除与公司劳动合同;2、向公司索赔2014年12月、2015年1、2月三个月的20%的工资;3、由于在天天在项目上申请周末及节假日的加班工资补偿;4、申请公司赔偿一直未给予办理的五险一金。尊敬的各位法律工作者,在此先谢过你的帮助,希望得到你们真诚的帮助。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