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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3月13号提出离职申请,期间一直每天正常上班,到3月26号下午得知怀孕,然后和直属领导讲因为怀孕的事决定不理智。直属领导没有表态。但是3月27日上午人事部门送来了离职登记表,限定我3月27日从公司离开。问:我现在我可以不离职继续在公司上班吗?如果不能,能否拿到赔偿?

劳动纠纷
2015-03-27 10:32:58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怀孕的时候,用人单位不能辞退员工,但员工自己提出辞职的,用人单位可以批准。因此你要求赔偿,缺乏法律依据。
  • 可以的,由于你怀孕了你可以要求不离职的。
    追问:但是公司人事部门不同意,说我已经提出来了
    解答:你不填写报告,她要求的话你可以仲裁维权
  • 不可以,你已经提出了离职申请
  • 自己提的离职, 公司不补偿的。
  • 你好,你已经主动提出离职,所以公司按照正常流程批准之后就可以了。有需要随时联系,谢谢!
  • 提出辞职有没有书面的辞职申请?
    追问:邮件发的附件,而且有签字。怎么办?
    解答:单位如果有这个,你就很难推翻了,性质就是你辞职,员工辞职是不受三期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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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