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下。我们在一个小区租的房子,里面用的中央空调,但是物业收取费用时,我们的费用比小区居民里面高出一倍的价格,请问小区这样收费合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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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合法的。可以提起业主委员会辞退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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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项目有8个方面 1、清洁卫生:楼宇内公共楼道的公共地方的卫生清洁,垃圾清运以及经常性的保洁; 2、绿化物日常维护:对绿化物进行定期修剪、施肥、更新; 3、治安管理:设专职保安人员每天24小时的巡逻值班; 4、公共蓄水池维护:楼内公共蓄水池应定期清洗消毒; 5、水电管理:对配电设备、水泵房及公共水电设施进行日常管理维修; 6、排污设备管理:清疏和维修排水、排污下水管道、化粪池; 7、高层楼宇增设的服务项目:配备专职电梯管理人员,搞好电梯维护、保养; 8、根据需要增设的其他服务项目。 上述八项公共性服务项目的费用构成如下: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服务项目的物资损耗补偿费(含公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费),直接用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固定资产折旧费,法定税费;合理利润。 根据文件精神,物业管理费的收取和支出,是按照以上服务项目和费用构成并制定收费标准的。至于收费标准的核定和审批,按省物价局文件中所述的条款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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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销房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交纳的物业管理费用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储备金作为房屋大修及公共设备大修理费用,日常管理不能动用这笔费用,储备金在房屋所有权能转移物业管理部门不予追回,由房屋所有人之间自行转结。 房屋设备的维修保养及添置的费用; 公共部门的水、电、煤气、建筑的费用; 公用部位的清洁、上门收集清运垃圾和清洗蓄水池等费用; 护花利草、保安服务费用; 管理费用(管理所需的日常开支、管理人员的薪金,以及管理必要的利润)。 其他物业管理中所发生的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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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为物业使用人,或所有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使用人或所有人,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当付出的费用的叫物业管理费。那么,物业管理费用如何收取, 物业管理费用如何收取: 我国法律规定,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根据所提供服务的性质、特点等不同清况,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经营者定价三种价格,下面逐一说明: 1、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有: 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公共卫生清洁、公用设施的维修保养和保安、绿化等具有公共性的服务以及代收代缴水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等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收费; 其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单位根据实际提供的服务项目和各项费用开支情况,向物价部门申报,由物价部门征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意见后,以独立小区为单位核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物业管理单位可以在政府指导价格规定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2、实行经营者定价的有: 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个别需要提供的特约服务,政府物价部门也无统一收费标准的,其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单位与小区管理委员会或产权人、使用人代表协商议定,并应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报当地物价部门备案。 上述收费项目及其标准、收取办法不论是如何确定的,都应在物业管理合同中明文约定,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收费办法,都应在经营场所或收费地点公布、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定期(一般为6个月)向住户公布收费的收入及支出帐目,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小区管理的重大措施,接受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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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物业合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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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