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正之后,由于公司改革的问题,薪酬这一块也没定下来,说是按实习期的工资发(实习期3500),等薪酬定了再补发少了的部分。从去年12月份就已经转正,但发的钱还是那么多,不同的是扣除五险,实到手的工资为3200多,现如今,公司告诉我,之前发的刚刚好,不多不少。我心里就想,如果你当初告诉我是这么多,我当时就辞职了,何必等到现在。请问,我要是起诉他们,胜诉有多大?他们的行为违法吗?有什么法律依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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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是否签定了合同?要看到具体的劳动合同的约定的,公司如果口头对薪资有承诺,也应当是有效的,你需要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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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到具体的劳动合同的约定的,公司如果口头对薪资有承诺,也应当是有效的,你需要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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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劳动纠纷,可以申请仲裁,胜诉率这个问题没法回答你,我只能给你说如果证据齐全胜诉的可能性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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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依据劳动合同内容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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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