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底工伤骨折住院.13年12月11日~19日入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后!.13年12月20日~14年1月6日转市中医院治疗上钢板!手后休养3个月!满一年后!14年12月7日~15日入市中医院治疗折钢板!术后休养1个月!住院和休养期间的护理费怎么算?当时医院为3级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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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单位承担支付护理费用。属于工伤,建议先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待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工伤待遇。工伤治疗的康复期间工资照发,住院按70元一天支付伙食费。如构成伤残的,劳动关系继存期间可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后可获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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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为50元一天。如聘请护工,按服务公司的标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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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安排人员护理,如果没有安排,自己亲人照顾,如果有工作的护理人员工资收入为标准 ,如果没有工作,每月80元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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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你这种情况,要根据你住院的相关材料,请专业律师帮你计算。可以电联我。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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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费根据等级护理,支付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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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