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来是在这家公司上班,前年原老板同意拿两股给我们在上班的管理人员,因此签了合伙协议,但其实基本上还是大股东说了算,今年我不想在这里了,压力太大,而且不论大小事都要管都要做,一直公司倒是有盈利,只是我觉得厌烦了,可她们又不想我离开已经用了很多借口、理由,这次她们可能也无计可施了,我已经找到另一个同事接手我占的股份,大股东说我实在要走就让我写个委托书就行了,当初她是和我签的合伙协议所以她只认我,买我股份的只要拿着我写的委托书就可以分红了,但是我和新入伙人也有顾虑,他是担心他给了我钱他只有一个委托书不安全,要是我哪天不委托了他不就拿不到钱了,而我是担心只是委托书的话那万一以后哪天有什么经济纠纷等牵连到我,所以我和新合伙人还是同意写转让协议,那我们的协议需不需要另外几个合伙人签名或需要怎么样的程序才有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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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处理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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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其他股东同意的
追问:他们全都同意,然后我和新合伙人签订转股协议就可以了吗?需要其他合伙人签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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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