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90年代买的售后产权,近来房子要动迁,有三个户口,照理说应该是动迁款一分为三。但产证上有名字的那位想占有其中的一大半,请问,在法律上,她有没有这个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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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拆迁补偿主要是补偿给产权人的!由于你资料和数据不全或表达很不清楚,难以准确判断,为避免误导,建议来电或带了资料当面咨询。本律师专业处理动迁纠纷,能为你们提供规范的法律服务,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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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是按照94方案购买的房产,当年同住的成年人可以到法院诉讼确认房屋产权。然后再要求分割动迁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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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动迁安置款的组成上,有一部分是专门补贴给居住在房屋内的人以及老年人的,除此之外,那么应该均分,同时可以考虑到各方对于房屋贡献的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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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按人头拆迁的,产证上有名字并不代表有更大的份额。另,要看是不是九四方案,如果是九四方案买的房子他更无权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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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94方案的售后公房,在其他同住人确权之前,她有这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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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