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喝酒是经朋友介绍去谈生意的,晚饭的时候喝了一瓶白酒喝多了,再后来完全失忆,等到醒来已经是凌晨在宾馆了,今天接到电话说我们当天晚饭后又和他们去了棋牌室,我写了个借条,是40万,首先我自己是完全不知道这个事情的,当然也没拿到过钱,但是我朋友说有看到我在桌子上玩,但是我其实是真的完全没有记忆的,请问这张借条生效吗?可以报警处理吗?我朋友能证明我的确喝醉了,饭店和棋牌室如果不是他们同伙的话应该也能证明我们都喝多了,因为我朋友在饭店砸了酒瓶,我在棋牌室的房间里吐了,印象应该很深才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