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99年结婚,2002年生一女儿,2004年农拆迁,旧房是公公的名字,被拆迁人是8个,我一家三口,我大姑子一家三口及公公婆婆。共分得四套住房约390平米,政策是每人50平米平价房,超出高价买。但我们没超出。现我爱人名下有一套110平米房子,2012年取得房产证,若离婚,我能分割多少,孩子有份额吗?恳请律师解答,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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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房屋属于你们全家共同所有,孩子也为拆迁安置人,因此有孩子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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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根据您拆迁协议中约定利益为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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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据您拆迁协议中约定利益为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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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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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根据拆迁政策来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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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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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既然当时你们按政策购买的,当然也按政策分,户口在的人都有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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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你应该取得你自己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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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在分割时要照顾孩子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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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孩子的份额问题得看法官的裁量,还得看孩子愿意和谁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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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孩子应该是没有份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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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分割,孩子也有份额,根据当时的拆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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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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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