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我与前夫已经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双方名下共同财产主要是一套房产,目前男方居住在其中,同时由其联系中介、接待看房。房产是在登记结婚后购买,产证上两人均有名字,出资是除了公积金贷款外双方各出百分之五十。在离婚协议中,规定了该房产出售后在结算贷款、税费等各项费用后,双方各获得余款的百分之五十。对于屋内的家具、家电,双方同意在房屋销售后再协商如何处置。同时,离婚协议中还约定男方承担居住在房屋中的水电煤等费用,以及2015年3月起每月支付女方相当于该房屋市场价格一半左右的租金。过年时发现门锁被调换,男方的理由是怕屋里东西被处理,并且抵赖房租不正面答复如何处理。
这样的情况下我想询问的是,在离婚协议中还约定过,在房产处理后女方就“婚事筹备”和“房屋装修、添置基础设施”的费用对男方进行补偿,这些开销都是在登记结婚后发生的。这些补偿,是男方同意离婚的条件,对男方这些开销的补偿是否是法律规定在离婚后女方有义务补偿的(离异的理由及客观情况是性格不合、感情破裂)?换言之,若我违反这些约定的补偿内容(即,不补偿男方为结婚准备和装修所作的开销),对方起诉我,如何确定谁方能够胜诉?
另外,3月上旬时我曾去法院立案希望起诉其违反离婚协议,立案庭法官认为我要求对方提供钥匙的要求不能支持,要求租金的诉求可以立案但是不一定能够判决对方按照离婚协议履行。法官建议我委托律师与男方调解。
目前这样的情况不知各位律师有何建议,律师对这类事务的处理方式是怎样的、代理费如何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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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男方为结婚准备和装修所作的开销,不属于彩礼,无需补偿;
2,可以起诉男方,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律师可以代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代位诉讼。
4,代理费按照相关规定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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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中的义务。对方不履行可以申请执行。律师费可以与律师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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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带好材料,来本所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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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双方均有违约的情况,均需按照协议履行,具体咨询请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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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和男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在诉讼。代理费就按上海律师收费规定收取,还可以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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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约定的补偿没有明确具体的标准,这对对方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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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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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立案法官的说法是有一定道理的:这样的案件提供钥匙不予支持,租金一人一半可能会得到支持。但是委托律师去和男方调解这个是踢皮球,男方连你本人都懒得调解不要说跟律师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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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离婚协议中是否对出售房屋的期限有所约定?您可以诉求:1、按照协议约定出售房屋;2、要求对方支付2015年3月以来协议中约定的租金。同时,对方也可要求您支付在协议中约定的婚事筹备等补偿款。
一般情况,向这种情况,双方最好能够调解将各自的钱款费用一次结清。如果双方无法协商,只能通过起诉,你们均有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的权利。在诉讼的过程中争取进一步的调解。
如需法律帮助,愿助您一臂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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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