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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在2014年10月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8点下班。8.10发生交通事故》至今快5个月了,事故导致头部重伤,做了开颅及3月后的头颅修补手术和小腿骨折固定手术加了钢板,骨盆上下肢都有骨折,做的是保守治疗,病情相当严重,目前恢复状况一般。 由于是下班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对方小车我方电瓶车,是对方同向超车导致事故,事故对方全责。对方车辆商业险保额100W,住院期间对方垫付医药费10W有余,我方垫付3W有余。 具了解有关规定,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均可以认定工伤。因萧山一带小厂居多,厂方不具备工伤保险,社保,没有劳动合同,没有厂牌厂服,上班没有打卡设备......但,在事故发生后,我以保险公司需要部分材料为由,在我妈妈上班厂方拿到了工作证明以及从去年2月---8月的工资单。工作证明,证明我妈妈从2013年10月至今在本厂上班,月薪3000元/月,从2014年10月18日发生交通事故至今没有上班,并加有公司印章。另外有两老乡还在长里上班,有希望出来作证。 我妈妈在萧山已有进10余年,每年都伴有暂住证,只是暂住地方属于农村。具有关规定,交通事故伤残赔偿分城镇与农村两种,城镇是农村的一倍有余。 更具以上材料,想咨询一下相关精炼的热心网友以及律师:现有证据申请工伤是否充足,工伤认定需要2名证人,但是两名证人均还在厂里上班,如果出来作证对她们是否会有影响。工伤认定期间,全过程是否会对证人进行保密,不让厂方知道是谁出来做的证。如果缺少2名证人认定能否通过。说实话,公司能给我出具这些证明一方面帮助我找到了城镇赔偿标准的有利证据,另一方面不知道我会申请工伤认定,我自己也感觉到很难为情!以我妈妈在萧山,工资3000元/月计算,如果认定工伤为7级.6级,工伤方面有多少赔偿,如果不多我的意思就算了,毕竟太难为情了。另外,问一下相关律师,你们的收费标准怎么计算的。谢谢!

交通事故
2015-03-22 21:24:4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1.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只要己方是主要责任以下的,就可以构成工伤。但是要申请工伤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现在距您母亲受伤已经过去五个多月,所以要尽快。以现有的证据来看,厂方给你开的工作证明以及工资单等加盖公章的证据足以证明您母亲和厂方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一般不需要提供人证,除非劳动社保部门提出明确要求人证。同事作证对她们是否有影响这个问题就不言自明了,因为厂里没有给你母亲缴纳工伤保险,一旦发生工伤保险待遇都要厂房自己承担。没有给员工买保险,这本身就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有错在先,您方申请工伤,是您母亲应有的法律权益。假如构成工伤七级,主要的赔偿项目有三个,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三个月,,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分别十个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粗略计算分别是39000元,37090元,37090元。赔偿还是比较可观的,但是结果仅供参考,因为具体的赔偿需要根据劳动社保部门做出工伤认定以后对您母亲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来计算赔偿额。
    所以,不管工伤能陪多少钱,建议您先将工伤认定下来以后,再考虑是否要向厂房追索工伤保险待遇。
    2.律师费的问题具体可以电话咨询。
  • 交通事故和工伤都可以赔偿,只要情况属实按照城镇标准的可能是很大的。
  • 你们可以自己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再起诉索赔。至于具体赔偿额,要结合损失、伤残鉴定等级、伤者情况,确定的。
  •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赔偿项目较多且需进行仲裁,可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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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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