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在2013年购买了荣威汽车,当时跟4s店签了一个两年内原价置换合同。合同中要求必须在他们店购买保险,保养,等系列条款,其中有条,如有易损发生,当时我看合同上别的都没问题,就这个有疑问,我说易损的定位是什么,小摩擦算吗。他们说不算,除非发生大的事故,发动机什么重要部件受损,才算,我说要备注下吗,我怕到时扯皮,最后还是没有备注,就买了,现在两年时间还有不到一个月就到期了,可是4s店,一直推脱,说活动是合肥办的,合肥那边经理换了,不清楚这个事情,意思就是拖,后来问我车有刮过吗,我说有,他就说按合同你这个不能换,我感觉我受到了欺骗,当初是怎么说的,现在居然这样玩弄客户。我该怎么办,起诉的话有胜率吗,还有4月13号合同日期到期,到期前起诉的话,如果胜诉,估计日期也过了,胜诉的话对方还能按合同履行吗?还有合同要求必须在他公司买保险,如果不能发生刮蹭,那还强制我在他们公司买保险干嘛,不是很矛盾?

损害赔偿
2015-03-21 11: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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