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协议当然是有效的,而且原合同中的条款是规避责任条款,应当视为无效条款的,所以这种情况当然是经销商违约。
追问:王律师您好!后面签的不是补偿协议,是一个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中只是明确了交车日期,也没有明确违约补偿措施
解答:补充协议也是有效的,违约责任没有明确规定的话,是否有定金?
追问:有定金,但是我确实想买这车不想退单,他给我造成的直接间接损失,是否在赔偿的范围内?
解答:补充协议是有效的,没有违约条款可以适应定金。
解答:直接损失可以向对方要求。
追问:1)我买这车主要是为了节省油费,况且我上班太远必须开车,那么超出约定日期我的出行费是否应该补偿
2)由于他给我给了明确的交车日期,我就基于这个时间跟我现在车的下家签定了卖车协议,况且明确了违约补偿条款,现在他的违约造成的我的违约是否应该有他承担?
谢谢!
解答:第一点,不一定能要到;第二点可以要求。
追问:这些是否可以在拿到车以后提出来维权?还是拿车就表示放弃维权?
解答:拿到车也不表示放弃权利,什么时间提都可以。
追问:谢谢王律师,我的那个补充协议只有销售员的签名,没有公司的签章,是否对他们公司也有效?
解答:一般来讲,应当是由公司盖章的,这种情况就怕公司抵赖,
解答:如果公司抵赖会比较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