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行政部后勤管理员工作5年多,3月2日行政部领导找我谈话说把我调入生产部门进行产品包装,由于生产时间长12小时,产品又重对于我快50岁的人来说已经不能胜任。所以我拒绝了,随后把我全部工作分入部门其他人做。而今天3月9号公司下了调岗通知要我在3月13号之前完成两边工作交接,否则将待岗只拿基本工资,由于我们一直没有工资条不知道基本工资是多少,我要求人事告诉基本工资是多少被拒绝,每月打入卡工资是3150元左右。面对公司各种逼你方式,我提出公司不解除合同我不会交接。所以我不知道该怎么做,求助各位专家怎样维护我的权益,将不胜感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