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是2014年3月5日进的公司,直到昨天公司要求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但合同上的时间又是2014年3月5日开始的,我想请问下,这种情况我能否签合同,合同的时间应该是什么时候的,是不是需要维权,维权的话是否有难度
-
你好,最好不要签署劳动合同,因为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而且这种劳动仲裁比较明确。
-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可主张未签合同二倍工资赔偿。
-
社保是否交过?如果你有证据,而又不想干了,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双倍支付工资
-
这种情况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