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自然人,但是一个自然人朋友陆某接到一个工程,工程是某企业法人李某经政府招投标所得的的,李某转包给陆某,陆某继而转包给我。在转包给我的合同中有约定,所有施工事故由我负责,我承接的部分工程总价不超过200万。请问如果真的发生安全事故,我是否要承担这个责任。这合同有无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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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合同只在你们之间有效。也就是说,若你工人出现了安全事故,其可以告你们所有人。赔偿后,其他人可以向你追偿。
追问:我是单做工,材料我不管,一点安全责任都承担不起,如果发生事故我会受到百分之几的责任?这是个新农村建设工程,我无承接这方面的资质。
解答:对外,你们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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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无效后果导致的责任根据各自过错来承担,但劳务等引起的责任应连带承担。
追问:这种合同的行成过错方是谁?是我,还是陆某,或者法人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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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与陆某的转包合同无效,
解答:你与陆某的转包合同无效,施工事故由你负责的约定也无效,安全事故责任由发包人,承包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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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合同无效,建设工程承包都要求资质,而你没有资质;2、如果是聘请的工人发生安全事故,你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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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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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