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雇主家做事。雇主给了我钥匙,让我每周四去她家打扫卫生,说不管她在不在都去,就在12月底的时候她出差去了,1月份回来后来她说她一块20几万的手表不见了,怀疑是我偷的,而且看了楼道的监控录像,没有其他人进入过她的房间,而我见都没有见过她那块手表,她现在说要交给公安机关处理,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怎么样证明我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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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愿意怎么处理是她的事。你不需证明你有罪。她若散步你偷东西的言论,你可以追究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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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雇主有没有手表还是一回事,建议你方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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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就是了,由警察调查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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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既然没拿,那就要他或公安用证据证明你拿了才行的,否则你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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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