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合同到期,公司不在续签,我是从2010.1.26日到2015.2.10日在职,但是我是从2010.1.26到2010.2.28日是和老务派遣签的合同,2010.3.1.-2015.2.28日是和公司签的合同,我的经济赔偿金该从何时算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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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经济补偿金应该按照你与这家公司签署的时间来计算,如有需要可以随时与我电话联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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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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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劳务派遣的劳动关系时间原则上是不能计算进经济补偿金的工龄的,因为两家主体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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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派遣也是在此同一家公司吗?如是,则可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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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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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