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在北京工地上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大脑严重受伤,经抢救后,昏迷不醒长达20天,现状况伤者已经脱离生命危险,但是对以后的一切自理能力还并不了解、刚开始单位老板支付伤者医疗费用以及家属的生活费用。经过两个多月医疗过后,单位老板见伤者有好转,借机通知家属协商予以赔偿伤者的工伤费用以及之后的医疗费用,但是家属到达之后,老板断绝对病人的一切医疗费用,断绝了所有的联系方式,经过与律师讨论,需要人证与物证以及相关证明,但是工地放假,没人证,工地现场早已破坏,失去物证,现在我们一家人处处碰壁,望着病床上的家人无处申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