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6月份的时候在一家代理记账公司找到一份会计工作,当时约定的工资是第一个月1500,以后都是2000,老板说一个月后给我们签合同,可是一直没签,我12月31号当天提出的辞职,老板当时也同意了,说让我把工作交接好,下月10号检查我的账务没问题的话给我发2000块钱工资。当天我就把该交接的都交接了,到现在都1月29了,他还没把工资打给我,还说因为我辞职没跟他提前说,要扣掉我500元。并且说我的帐他还没看完,等看完了再说工资的事,如果需要我回去,我必须得回去处理。否则就不发工资。我现在在另一个城市已经有了新工作,根本不可能回去。我问他啥时候能看完,说个期限,也不能一直拖着啊,他也不说。我现在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需要提供什么证明吗?在那里上班没有打卡,也没有签到之类的东西,工资表都在他那边放着,有以前离职的同事,工作了2年也没签合同,可以作证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