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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媒婆介绍对象,但双方没有感情,结婚前一年期间男方在外地,只见过两三次面,一年后男方回家,双方父母让结婚,也同意了,结婚前先给了见面钱6千,订媒钱3万8,买衣服钱2千,走亲戚给了600,然后结婚前两天给了彩礼5万6,买家具家电用了3万,随后结婚,办了酒席但是没有领结婚证,同居了三天,觉得之间没有任何感情,想离婚,男方不是很同意,请问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我需要把男方给的钱如数退还吗?如果男方去法院告我,会很严重吗?我该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15-01-29 09:28:5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你好:你们未办理结婚证,你们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你们只是同居关系,男方很有可能起诉你返还婚约彩礼,不用担心,只是民事纠份,法院会依据案件情况酌情让你返还,但不是全额返还。如果对方起诉你,你不用害怕什么,积极应诉就行。你如果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来电详细咨询。
  • 婚姻法解释二有明确规定,但结合你们已经同居,如果男方起诉,是会得到法院适当支持的。具体请来电咨询。
  • 你好,电话已解决!
  • 刚结婚就离婚,彩礼怎么办|||  把彩礼限定于基于婚约和当地风俗习惯而给付对方数额较大财物的范围之内,并明确婚约财产纠纷的诉讼主体,可考虑按照彩礼的实际给付人、彩礼的用途等因素确定诉讼主体;多方查明事实。针对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当事人 详细>>
  • 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是需要部分返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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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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