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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于2012年10月将2000万元借给乙公司使用,双方约定13%的月息,借款期限2年。截止2014年10月因乙公司经营困难,借款的本息甲公司均未收回。问甲公司应该什么时间计算缴纳营业及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合同纠纷
2015-01-28 21: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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