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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在工地上受伤,在我们和建筑方签赔偿合同时,他们不盖总公司的章,而是盖项目部的章。我想问一下那个项目部的章能起到法律作用吗?

劳动纠纷
2015-01-28 22:39:38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可以的,属于工伤,建议先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待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工伤待遇。工伤治疗的康复期间工资照发,住院按70元一天支付伙食费。如构成伤残的,劳动关系继存期间可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后可获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
  • 可以作证据使用,但要收集其他证据佐证。
  • 您好!不能,但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 能拿到钱就行
    追问:钱还要分三次付清
  • 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
  • 有一定的作用,到时候不赔偿就可以把总公司一起告了
  • 不一定有备案,这效力有争议,最好让盖公司公章,盖不了,也要负责任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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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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