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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因为发展问题,将我之前在的岗位撤销,让我们转去做销售,我们没有同意,后来协商后给予了我们补偿,但前提条件必须是我们自己写完离职单才给我打款。这件事情在当天就解决了,但公司跟我还存在着我于2014年的5月入的职,公司10月才给我签合同交社保的,对于这块我要求赔偿,但公司不肯。后来我去仲裁了,现在公司那边给仲裁那边提供了我的离职单,还有关于调岗给我的赔偿证明,但现在公司那边的说法是那笔赔偿款是关于没有给我签订合同的赔偿,而事实却是那边款是部门撤销,协商后的赔偿,根本就不是一码事,现在我要怎么驳回他们

其它综合
2015-01-26 17: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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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