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在一个乡镇林场砍伐树木,受伤原由因与我一同作业人员,因他人作业过程中违反作业橾作安全的规定,至我受伤,经法依签定为轻微伤,务工期从受伤之曰至签定之曰止刚好五十天,所以签定书上务工曰为五十天,因未康复治疗过程中做的伤情签定,签定书上签定为预计后段治疗医药费柒佰元,因未与我所做事单位乡镇林场签订任何合同书,请问乡镇林场是否受于是我工作的一个受益方单位者??是否应承单什么程度的责任??我参加工作事由与一个私人承包砍伐包头人,雇请参加工作,工资按砍伐树木数量计箅,一方树为壹佰五十元,现巳完工,结算工资除火食费外,人平每天工数支付合计为壹佰捌拾元一天,结算为工作一天就支付壹佰捌拾元按每人工数计算支付工资,作业安全意外保俭都由承包方与林场单位合同书签订并承担责任,工作者未与任何一方签订任何合同书,受伤原因事因雇用者承包人因违反操作至我受伤,请问受伤务工是否为工伤?应得到怎样旳一个赔偿标准?责任昰否应由林场受益单位方与雇用方二方承担责任?未处理前治疔费用是否应由承坦责任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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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谢谢你的咨询提问!你这个实质属于工伤但理赔上又不按工伤保险赔付程序进行,因为并未纳入当地工伤保险统筹,法律上专门有个说法叫雇主责任。所以并不影响对你的赔偿责任,包括赔偿项目与金额。可将林场与承包者连带追究,林场列为第二责任人。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医疗康复期间如发给你工钱可算已承担)、如果经鉴定致残的则包括残疾赔偿金等。具体金额: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算,误工费按给你的日工资额乘以误工日数,如定残则按残疾级别系数乘以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乘以20年(比如定十级伤残,系数为10%,你可获赔大约二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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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是算工伤的工商的待遇与伤残等级有关所以需要做一个法医鉴定确定伤残等级的级别这样就可以计算出工伤待遇也就是总共的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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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工伤认定办法全文||| 2013年工伤认定办法 还是继续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 8 号新修订的《工伤认定办法》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5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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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