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我跟老公给公婆买了套房子,房屋登记在老人名下,买房,装修包括家具家电都是我们出的钱,现在大姐提出老人的房子她也有继承权,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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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法的法律规定||| 房产继承法律规定是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它是房地产转让中的一种方式。但这种转让方式主要是指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行为,而不是直接反映商品的关系。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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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物权的设立以登记为准,如果公婆还健在,建议及时办理登记变更手续,将房屋通过合法程序更正至你们名下(或者订立公证遗嘱由你们继承)。如果继承已经产生,则本案很被动,只能收集证据证明购房该款项属于你们承担,且最终法院很可能认定公婆房屋估值承担你们出资债务后,按继承处理。
追问:没有做房屋公证和遗嘱。只是老人在全家人面前说过这房子再他们走后留给孙子,作为爷爷奶奶留给孙子的财产。二姐同意作证老人说过这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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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赠协议的,作为子女她确实有继承权
追问:没有书面遗嘱,只是曾经全家人一起公开说过:这房子将来在他们走后,留给孙子,作为爷爷奶奶送孙子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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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登记在老人名下,就是你们对老人的赠予,所有权转移给老人了,其子女有继承权。当然你们也有继承权。
追问:当初买房,老人也说了,这房子以后就留给孙子(我的儿子),作为爷爷奶奶给孙子的财产。口头遗嘱不能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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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你们太孝顺求了,建议你当面咨询我们专业律师,给出你可行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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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