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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结婚的时侯男方没有提供房子,婚后买了一套房子。但是房子写的是男方父亲的名字。装修费用是我们的。男方尽3年没有上班,每月只有几百快钱的收入,孩子所有的花消都是我一个人承担,而且男方还有酗酒的毛病。家里的一切 东西都是我置办。如果我们离婚我可不可以要一些家里置办东西花的钱。而且男方酗酒的毛病给我心里造成了阴影。可不可以给我补偿精神损失费。

婚姻家庭
2014-10-10 23:4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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