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和我提出来离婚,房子是我父亲名下转到我名下,过了一年加了我老公名字,离婚了这房子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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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以您父亲名义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产权过户到您名下的:
1、若该过户发生在您结婚前,那么该房产应属于您的婚前财产;
2、若该过户发生在您结婚后,且登记在您夫妻名下,并且有偿还贷款的,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需法律帮助,愿助您一臂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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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上名字,你老公可以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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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结婚时间长久如何,夫妻对房子贡献如何。看各自对房子历史影响。如果做实了,均分基本不可能。可以倾向你。
追问:房子是98年我父亲买的,我老公2002年认识的04年结婚的09
把房子转到我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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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因为加了你老公的名字还是要分割的,但份额要看双方是否登记时就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双方协商,协商不了的话也可委托专业律师介入通过法院处理,欢迎电联13918823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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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加了你老公名字后,多久,你老公提出了离婚呢?如果时间短的话,应该给你老公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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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加了您丈夫的名字,故会被法院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您可以向法院举证该房屋系您与您父亲所有,全由您出资与您丈夫无关,并以此要求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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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会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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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系物权法所讲的不动产,不动产以登记为准,该房屋产证上加了你老公的名字,你老公依法可以享受到部分房屋产权,但是因他对房屋的贡献很小,在离婚时你有权要求对其少分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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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