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4年6月来公司,合同签到2016年6月。2015年1月中旬公司突然找到我说裁员,1月底走,说是公司发展战略。我来了一年半了,家里有老婆孩子,孩子还在哺乳期,老婆休产假.公司这一招,让我措手不及,家里人断了唯一经济来源,年底没法找工作。请问我应然要那些赔偿?谢谢大师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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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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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工作年限,不到一年半,可要求3个月的工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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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对方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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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按经济补偿金的双倍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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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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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主张双倍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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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对方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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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按经济补偿金的双倍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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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一年的工资的赔偿。还有一个月的待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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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