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13年单位给我买了社保,14年仍然在原单位上班,但是单位企业名称变更,借说女性满50岁交不了就没有给我再买了,14年底单位又给辞工了,请问,我该怎么办?肯请老师指导

劳动纠纷
2015-01-19 18:17:04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其一,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否则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其二,若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就以上问题若双方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2018年社保新政策
经济犯罪 52435
剖腹产生育保险能报销多少
生育保险报销
剖腹产生育保险能报销多少
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生育保险报销
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钉钉工资条截图具有法律效力
工资表制作
钉钉工资条截图具有法律效力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