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深圳市一家台资企业上班,已经有三年半了,公司准备搬迁到东莞去,而我本人因一些个人原因,不愿随厂过去,请问这种情况能向企业索要补偿吗?是怎么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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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际搬迁的,员工不愿意随迁的,公司应当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一个月工资),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还需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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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方可以要求公司支付4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有其他问题欢迎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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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补偿。按本单位工龄,每工作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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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愿去可要求公司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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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