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微小企业的法人,有一员工在下班非正常回家途中车祸(超过正常下班一小时),肇事方已赔付。之后他未到公司上班,本公司也未付报酬。现该员工去区仲裁会要求我公司补发车祸后一年内工资,理由是劳动关系还在,未办理中止手续。其一直未上班是否可以说是事实关系解除,有法律依据吗?假如其有部分(约七个月)病假条,该如何赔付。杭州 阿良
-
你好,一直未上班可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其虽然提供病假条但未办理病假手续仲裁院也并不会认定,该案件可以争取到不用赔偿的仲裁结果,详细情况可电话或当面咨询。
-
首先构不构成工伤,不构成工伤有没有正常病假手续?
-
你员工明显已经找过律师了。可以根据证据争取不赔偿。
-
合同中有关于旷工规定吗,一般企业规定旷工超过三日算自动离职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