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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13年10月结婚,14年7月生了小孩,现在6个月大(女儿)。婚姻不幸福,老公和她的父母经常合起伙来欺负我,曾多次打我(他父亲还帮忙)。老公经常都喊我滚喊我爬,口口声声都说过不下去离婚,但是他老是嘴上说,又不行动。现在的问题是,如果我起诉离婚,我有乙肝,我女儿能判给我吗?(因为乙肝,女儿出世我未母乳喂养,吃奶粉)。望 老师帮我解答疑问。

民事相关
2015-01-11 19:19:0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法院在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时会本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家庭环境等因素,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由女方进行抚养,但女方存在不利于子女成长因素的除外,而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给付子女抚养费。
    解答:你方需举证证明你方的病情不会不利于子女的成长。
  • 因你在哺乳期内,若你有抚养能力,小孩一般情况下要判归你抚养。
    追问:我自己是有工作的(打工,每月在3500左右),老公是教师,每月平均差不多2500。我就担心孩子的爸爸会咬着说我有乙肝不放。
    解答:哺乳期内的子女抚养权,以归女方抚养为原则,只有女方无力抚养或有法定不宜抚养的情形,才可判归男方抚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