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 您好! 在今年年初,因为想办理工作调动,我与一男子匆匆忙忙的去办理的结婚手续,(仅仅是办手续, 没有真正结婚)后来因为两人觉得感情不和就于一个月前离婚了,而在这短短的几个月里发生的事就象 做梦一样,我自己都搞得晕晕的,身边的人也都不知道,现在我因为自己的努力通过应聘换了新单位, 但是现在需要回原单位迁户口,我想请问一下,因为原单位现在的一切资料我还是未婚的, 我能不能以这样的身份迁到新单位,毕竟刚到一个新地方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况且我现在年龄还小, 所有人都当我是个孩子,我希望有个新的开始,不知道这样会不会给以后的生活带来麻烦?我的意思是比如户籍,计生,这些如果我回原单位转来的是未婚,以后是不是会违反了什么条例或什么的? 离婚跟户籍跟计生有着什么样关系?您能帮我解释一下吗?在我结婚登记和离婚时,那些资料都发到各地了吗?还是只存在办理处?民政局与计生部门有联网吗?或者有密切的关系?我原来是在邻近是一个县城办的结婚离婚手续,现在在另一个县城工作,两个县城同属于一个城市的,我能那样做吗?

婚姻家庭
2005-12-16 03:29:0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两次所说的情况问题太多。我只把一大概的情况说说,希望能帮到你:

      1、结婚登记的时候,是应提供当事人双方的户口本及身份证进行登记的,登记机关除了颁发结婚证的同时,也应该会在你的户口本上加盖或者写是“已婚”字样。如果没有,那也可能是登记人员疏忽造成,并没有影响你已登记结婚这一法律事实。户籍上写的未婚跟再婚是有矛盾的,但这只是人为错误,应该不会导致大的问题产生,因此,你并不需要担心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
      2、依《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离婚时需携带当事人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计划生育是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跟离婚、户口本没有必然的联系;
      3、至于民政部跟计生部门的联系,是否联网,这点本人并不清楚;
      4、办理结婚离婚手续,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当事人任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即可,跟你工作的地方并无联系;
      5、前面说过了,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控制人口增长是国家头等大事,是计生部门的工作任务,因此,有很多地方都有制定当地的"控制人口增长"的一些具体措施,例如:在一些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也会签定计划生育责任书\"育龄妇女(已婚妇女)"定期进行查环查孕的检查,以防计划外生育.本人认为,你也是有责任或者说是义务,要接受这一项检查的.
  • 律师您好!我前面已经向您咨询过了,现在想再问您几个问题:我有打我们这边民政局的电话问了,他说再婚时是带上自己的离婚证和户籍证明,身份证才能办理,那么我户籍上写未婚这样不是矛盾了吗?会有影响吗?还想向您了解一下,当我再婚后,户籍档案上是写已婚还是二婚呀?还有我现在已经离婚那么我这样的情况还需要接受计生部门的妇检吗?从结婚到离婚我一次都没检查过,现在材料要换到新单位,我想问清楚一点,省得以后有麻烦.谢谢您
  • 谢谢你们!
  • 个人认为,麻烦只在你再领结婚证时,如你不能搞到独身证明,这个证明是由你单位先出一个证明然后再由当地的一个部门(对不起忘了,是民政下属的一个部门)再给你出具一个统一格式的独身证明。这个证明可能是拿不到的,所以再结婚时你必须出具你的离婚证书。其他的,我认为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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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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