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老公于2014年12月17日开车堵了一个小区的大门,当时被当地派出所连人带车全部扣押,将人行政拘留了十天,于12月28日早上把人放了。但是车一直扣押至今,我多次到派出所问这个事情,但是派出所领导一直以案件还未结束为由(我公公的事),拒绝将车还给我。我想问一下,我可以通过什么办法把车要回来呢?(车是婚前财产,户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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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一般程序适用范围有哪些||| 1.处罚较重的案件,即对个人处以警告和50元以下罚款以外的所有行政处罚,对组织处以警告和1000元以下罚款以外的所有行政处罚。 2.情节复杂的案件,即需要经过调查才能弄清楚的处罚案件。 3.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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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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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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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