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公司工作了3年,2014.12.5号又续签了3年劳动合同。我从11月份开始休产假至3月底,现在公司因运作问题要跟我解除劳动合同,我能申请什么赔偿?公司给我的是3.5*2=7个月的工资+半个月的年终奖,其他没有了。那我产假还有3个月没休,还有哺乳假,这些都可以申请赔偿的吧,还有其他的赔偿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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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符合法律规定,你说的这些没休息的产假,不能要求赔偿,法律没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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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接受公司的解雇,那么公司的赔偿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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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支付产假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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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可以同公司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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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的工资及双倍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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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接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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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