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的下班之前,我和我的一位同事发生了争吵,同事是外地的,刚开始,我们两个人是开玩笑,玩笑开着,对方就先骂我这边的老爸老妈,我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就动手被我打了一拳,对方就住院,住院之前他身患重感冒,看了一个月没看好,这次被我打了就正好有这个借口,住院看病,今天我们双方去派出所调节,由于钱的问题,没达成一致,对方最少需要8000元,费用产生:看病住院花了3500元,在医院住了5天后出院,误工费和陪付费,精神损失费,这样的费用合理吗,因为我法律中心咨询过,轻伤赔偿没有精神损失费用这一栏的,所以我想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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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对方的实际损失赔偿,没有精神损害赔偿
追问:我主要是住院费有怀疑,因为之前就有重感冒,我怀疑住院产生的医药用在了感冒上,因为我轻轻一拳,不至于这么厉害,这个药有地方鉴定吗
解答:对用药有异议,你可以让医生出一份证明,或者自己找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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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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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