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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没了,走后留给我一套房子(写了遗嘱,但并未公证)。我父母离婚八年多,离婚时母亲净身出户,后来母亲再婚。我奶奶很早就没了,爷爷还在,但小脑萎缩,他们有三个儿子,我爸是老大。刚去公证处问过,他们说涉及到遗嘱,只能够走法院程序,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我想继承这个房子,我该怎么做?我能继承到多少呢?

继承
2015-01-06 13:41:58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通过继承诉讼确定遗嘱效力,如果遗嘱有效,房子归你个人继承。遗嘱如果无效,则需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由你父亲的继承人配偶(是否再婚)、子女(你本人)、父母(你爷爷)来继承。
    追问: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这期间需要我爷他们出面吗?因为老人年岁大了,怕他受不住这打击
  • 你好,你如果有你父亲的遗嘱,可以继承遗嘱内留给你的财产!遗嘱继承大于法定继承!你可以拿着遗嘱,户口本,房产证,身份证,去房管局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追问:律师你好,那个房子是回迁房,我父亲手续办到一半,还并没有办下来房证,还想咨询一下,如果走遗嘱继承是什么样的程序?那还需要我爷他们出面吗?
    解答:遗嘱继承不需要你爷爷出面!你可以去当地房管部门咨询师办理相关手续所需材料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是可以完全继承的。建议带遗嘱见面详询。
  • 你好,办理继承公证
  • 可起诉按遗嘱继承。
  • 如果遗嘱真实有效,你可以继承该房屋。
  • 你可以继承遗嘱上的财产,需要通过法院诉讼程序。
  • 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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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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