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亲戚叫我来公司打工,月薪3500做采购工作。2012年时有几笔进价高于市场价格,老板娘没有证据但认定我索要了回扣。从此经常故意刁难逼我辞职。顾及亲戚关系就一直忍让。在2013年10月,他俩公婆突然告诉我,应该出去锻炼下,去其他公司学习学习,我们正好可以借鉴。就在2014年6月正在外锻炼学习的我,接老板娘电话,叫我回公司上班,人事变动无人采购,当误货期损失惨重。隔日我就回公司开始2个多月的忙碌的采购工作。等到工作基本完成之后,老板娘又开始找我毛病,直到12月29号,以公司亏损为名将我辞退。由于根老板是亲戚,所以来公司上班就没有签合同也未缴纳任何保险,我是否可以申请一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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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是很有可能要求单位赔偿你一笔比较丰厚的金额。由于单位的违法行为,导致了你的劳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单位是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跟赔偿金(具体数额要根据你的实际情况而定,建议你电话咨询我),同时,你这种情况要去当地的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若有不明,欢迎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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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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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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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老板无故辞退你,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建议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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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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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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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说的情况,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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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