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单位已经工作13年 是主管,现在单位已不舍主管岗位为由,另行安排我做值班员工资降了不少,我不同意 我认为企业违约要求赔偿合理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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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是否违约,要看你的劳动合同是怎么签的,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了具体工作内容,工作待遇等,现在企业进行了更改,如果是正常的,你可以辞职,享受劳动法规定的待遇。我所说的正常,是企业经营需要,也就是说订立合同的依据发生变化,原合同无法履行,不能就变更工作达成一致,企业也可以解除合同,但应给你补偿。否则,企业就属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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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要求经济补偿金。需要法律帮助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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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要看劳动合同规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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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如果有具体岗位约定换岗位构成违约
追问:我应聘是维修岗位后来不断减人 我也兼着值班 现在主管岗位取消专门值班工资下降我不同意 要求解除合同 并支付赔偿金 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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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你从事管理工作,而且约定工资,现在调换岗位降工资,属于违约,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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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可以,建议委托律师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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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不设主管,那么不可能有这个岗位的开支。你对新换的岗位不同意,可以和领导协商:另议适合你的岗位或要一部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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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看具体情况,请持相关材料见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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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如何确定的工作岗位?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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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合同吗?且约定为主管岗位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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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按劳动合同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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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